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治炼姻气制酸工艺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治练烟气制酸T艺设计规范3为国家标准编号为Св 50880-2013 В 2014 6 1 8起施。其巾.第3.2.6..3. 6.3 7.27. 7.4.5.7.4.8.7.410. 87.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1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下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和中国思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4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厂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旧内有色金属冶炼烟气制酸的设计经验对其中一些重要条文进行了专题研究,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12选择物料衡算、热量衡算、设备选择、设备布置以及管道等。
木规范中以黑休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义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出作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恩菲T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同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复兴路12号邮政编码: 1000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1总则
1.0.1 为了统一有色治炼烟气制酸工艺设计技术要求提高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到综合利用资源、节能减排以及清洁生产的目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冶炼姻气制酸T程项目的T艺设计。
1.0.3 治炼姻气制酸T艺设计的生产规模应与治炼生产能力相适应。冶炼烟气制酸T艺应在充分研究治炼烟气的性质、条件与特点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分析全面讨论确定。
1.0.4 冶炼烟气制酸工艺在总结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节能减排。
1.0.5 设计应对中温位热进行回收具备回收条件的应国收和利用低温位热。
1.0.6改建或扩建工程在满足生产要求、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1.0.7过程控制及参数监测应采用集散控制系统提高自动化程度对涉及安全、环保等关键参数应采取监测、报警、连锁控制等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0.8制酸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液和废渣应罢善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1.0.9设计过程中应执行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当设计对施工.
及验收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说明。
1.0.10治炼烟气制酸工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分体式振动分析仪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7 稀酸冷却宜选用板式冷却器冷却器的酸侧入口和水例入
口应设置过滤器。
3.2.8 当烟气含氟较高时应采用化学法除氟并应满足本规范
表3.2.1的要求。
3.2.9 当烟气含汞时根据姻气中的汞含量应设置除汞设施。
3.2.10 净化工序应设置稀酸脱吸塔脱出的含二氧化硫烟气应
返回净化工序的气体冷却塔入口。
3.2.11 净化T序应设置沉降和压滤设施分离外排废液中的颗粒物。滤渣应返回冶炼或进一步加工处理滤液(废酸)应排往废酸处理工序。
3.2.12 电除雾器阳极应设置连续或间断冲洗装置冲洗外排废液应返回第一级洗涤塔或排往废(酸)水处理工字。
3.2.13对一级洗涤塔等关键设备的各种重要参数应采取监测连锁控制及自动报警的措施。
3.3干燥与吸收
3.3.1 干燥与吸收的工艺流程应与转化T艺相对应。
3.3.2酸冷却宜选用泵后冷却流程。
3.3.3 干燥与吸收的串酸应通过方案比较确定宜采用泵后串酸流程。
3.3.4 干燥塔进出塔酸浓度差不宜超过0.5%吸收塔进出塔酸浓度差不宜超过0.8%
3.3.5 当直接从干燥循环系统生产93%硫酸时应设置成品酸脱吸塔。产品为98%硫酸时可不设成品酸脱吸塔。
3.3.6送往成品酸库的硫酸温度应低于40℃ ;若高于10℃应设置成品酸冷却器
3.3.7 所有泵槽液面应维持微负压排气总管应接到干燥塔入口管
3.3.8最终吸收塔出口与干燥塔入口之间应设置连通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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