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192206燃煤烟气脉硫设价》分为4个部分:
一第1部分:燃煤姻气湿法脱硫设备;
-第2部分:燃煤拥气干法半于法脱硫设备;
-第3部分:燃煤姻气海水脱硫设备
-第4部分:燃煤烟气氨法脱硫设备,
本部分为GBT 19229的第1部分。
本标准与GBT 19229-2003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把原来的单一标准分为4个部分
一增加了工程施工与验收和运行与维护章节,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实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一增加丁对工业自动化控制、消防、建筑、暖通等辅助设备及系统的要求;
一增加了主流的脱硫工艺技术方案选择标准和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要求。
本部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新
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恒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
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雄浩、高翔、葛介龙、新建永、孙克勤、白云峰、胡汉芳、杜云贵、沈明忠、
长渭、任胡、王自宽、阁冬、张力、龙辉.
本部分所代替的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CBT 19229-2003.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第1部分:燃煤烟气湿法脱硫设备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燃煤姻气脱硫设备的定义、适用范围、技术要求、验收移交、运行与维护、标牌、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以煤为燃料的锅炉,需要采用石厌石一石青湿法烟气脱硫措施的烟气脱硫设备。燃
油、生物质燃烧以及冶金、化工医药行业的尾气需要采用湿法烟气脱碗措施时可以参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9229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勒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0, eqy So 780:1997)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9969.1 T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标牌
GBT 1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8241.1-2001橡胶村里 第1部分:设备防腐村里
GB 500098建筑结构荷裁规范
CB 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C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28-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C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91构凳物抗震设计规范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CGB 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CB 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B 50254~5025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H 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DLT 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4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燃煤烟气湿法脱硫设备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安装、词试及验收。
4.1.2燃煤烟气湿法脱硫设备的配置原则
排放源在脱硫后排放烟气中的二氧化硫(SO,)浓度符合国家及当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4.1.3燃煤姻气显法脱硫设备的最低稳定工作负荷
燃煤烟气湿法脱硫设备的最低稳定工作负荷应与继煤锅が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一致烟气脱硫设
备的负荷变化速率应与主体工程负荷变化率相适应。
4.1.4 脱硫主要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应不低于主体工程的剩余使用寿命。
.1.5 脱碗系统配用设备及附件应符合其产品要求及工程自身的要求,满足脱硫设备的性能要求,并
符合其产品标准
4.2总平面与交通运输
4.2.1防火和施工场地要求
脱碗岛的建、构筑物布置的防火要求、施工场地要求、消防通道要求见附录B.
4.2.2 脱硫设备的总体布置
4.2.21脱硫设备应结合工艺流程和场地条件因地制宣布置,
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补建脱硫设备时应避免拆迁正在运行
主体设备的生产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合理的过渡措施。留有扩建规划的主体
装置,其脱硫设备不宜布置在扩建端,公用设施要综合考虑为扩建留有便利条件脱碗岛应充分节约用
地,并做好绿化.
4.2.2.2吸收塔宣布置在烟肉附近脱硫工艺其他主要设备宜毗邻吸收塔布置公用设施的位置选择
应满足多套脱硫设备共用的需要.吸收塔、应急处理箱、开压风机、浆液循环泵和氧化风机等设备可根
据当地气象条件及设备状况等因素研究可否露天布置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脱碗剧产物和废齐物
贮存或进一步处理车间宣与脱硫主设备及车间紧邻布置并应设顺畅的运输通道能保证装载和运输车
辆畅通无阻。
4.2.2.3吸收剂可在厂内就地制备或外购,吸收剂制备设施、储仓宜在吸收塔附近因地制宜集中布置。
.2.2.4 脱硫系统的电控设备宜与相关设备的建构筑物等合并成电控楼布置在脱硫设备附近,也可设
独立的脱碗电控室.
4.2.2.5 新建项目脱硫设备的仪用及杂用压缩空气宜采用主体工程的压缩空气。不设应急柴油发
电机。
4.2.2.6脱硫岛应统一规划平台楼梯和检修起吊设施、场地及运输通道。
4.2.3管线综合布置
4. 2.31脱硫设备的管线综合布置应与主体工程协调一致主要管架、管线和沟道、电缆桥架宣集中布
置,并留有足够的管线走廊。浆液管道布置应考虑坡度不出现低洼夸点。在寒冷地区,应考虑电伴热
或蒸汽伴热等防冻措施。管架、管线和沟道宜沿道路布置,地下管线和沟道一般宜敷设在道路行车部分
之外,当确需沿道路下敷设或与道路交叉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固等防护措施。
4.2.3.2 架空管道在跨越道路时应符合HT 179-2005和 DL, 000规定。
4.3脱硫设备工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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